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规定,经对南通市海门区民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星二店提交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注销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,我局经研究决定依法同意注销上述单位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现予以公告。
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
2025年3月18日